参赛条件
2019-06-30 来源: 收藏文本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纳米材料、纳米制造及其在电子、能源、环境、健康等相关领域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参赛企业为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 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专业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全国决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 www.innofund.gov.cn )。
(六)在前六届“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及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获得名次或单项奖的企业不得继续参加本专业赛。
(七)在前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专业赛。
(八)如参赛获得奖金奖项,必需归报名参赛企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