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条件
2024-08-02 来源: 收藏文本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纳米新材料、纳米新能源、纳米医药健康、微纳智能器件与纳米制造、人工智能+纳米科研等,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参赛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为非上市企业(科创属性特别突出的企业可适当放宽2亿元的限制)。
4、按照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在往届“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及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获得名次或单项奖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届专业赛。
6、在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届专业赛。
7、参赛获奖项目的奖金,将支付到报名参赛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