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国纳米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发掘高水平创新创业项目,突出成果转化、产业化、产品化,发挥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支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产业资源投资赋能纳米技术项目,打造以纳米技术应用推广为特色的新质生产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及《关于公布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首批专业赛名单的通知》(火炬〔2024〕15号)有关要求和部署,由广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共同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简称“纳米产业技术双创赛”)。
纳米产业技术双创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发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平台作用,通过公开竞争比选的方式,征集、评估纳米技术领域创新创业项目,分类型、按需求整合优势资源进行差异化项目扶持,加速纳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业企业成长、纳米技术与产品市场化应用推广。
一、赛事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二)特别支持单位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三)承办单位
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四)协办单位
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北京纳米科技产业创新联盟、上海市纳米技术协会、重庆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安徽纳米材料及应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河南省纳米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四川省纳米技术协会、北京新材料和新能源科技发展中心、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国家纳米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大学、河南大学、中科资源、广州纳米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专业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二、参赛企业专业方向
纳米产业技术双创赛主要聚焦纳米新材料、纳米新能源、纳米医药健康、微纳智能器件与纳米制造、人工智能+纳米科研等重点领域的技术、产品项目。组委会对具体项目进行分类评判,不属于参赛专业方向的,组委会可否决参赛,视项目情况给与建议指导。
三、参赛企业基本条件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符合参赛专业方向,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参赛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为非上市企业(科创属性特别突出的企业可适当放宽2亿元的限制)。
(三)按照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四)在往届“纳米之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及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获得名次或单项奖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届专业赛。
(五)在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届专业赛。
四、比赛报名
(一)参赛报名
请自主评价参赛企业条件是否符合本专业赛的要求,符合参赛要求的可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点击“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统一注册报名。企业对报名材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比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8月1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二)资格确认
主办单位组织对报名参赛企业进行审查,通过资质审查的企业进入专业赛。对审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企业,取消参赛资格,不接受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的企业视为退赛。
五、比赛安排
专业赛事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产业联盟、各地方协会组织、合作单位推荐及企业自主报名
(二)第二阶段:全国初赛
1.初赛采用线下和线上结合方式,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开展评审工作,组织评委对全国初赛的参赛企业进行评审,并以参赛者提交的商业计划书及支撑材料为主要评审依据,确认企业参赛资格,形成全国初赛名单。
2.评委由技术和投资专家组成,采取8+7答辩形式(路演8分钟,答辩7分钟)。初赛根据参加企业数量评选出一定比例企业进入决赛,参赛企业成绩排名在初赛结束进行公示。比赛向公众全程开放,通过有关网络平台等进行直播。
全国初赛环节完成时间:2024年10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正式初赛通知为准】
(三)第三阶段:全国决赛
1.全国初赛后,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初赛结果,确定晋级全国赛决赛的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2.全国总决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评委以创投专家为主。全国总决赛采用线下及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采取8+7答辩形式(路演8分钟,答辩7分钟),比赛向公众全程开放,通过有关网络平台等进行直播。
3.决赛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全国决赛环节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具体时间以正式决赛通知为准】
五、奖项设置
(一)根据参赛企业总决赛得分,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如更高奖项出现并列,则核减下一级奖项数量,保持奖项数量不变,如三等奖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增补三等奖一名。一二三名奖项将获得相应奖金,其他入围大赛总决赛的企业评为优秀企业,并将颁发荣誉证书。
(二)本专业赛荣誉证书由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组委会办公室颁发,奖励资金由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颁发。
六、服务政策
(一)赛前培训
大赛期间将安排内容丰富的创新创业培训课程,内容包括融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激励机制、市场营销以及案例分析等专题培训。
(二)落地服务
对于参赛的优质企业或有愿意落地广州高新区的获奖企业,组委会将推荐到广州高新区优先进驻创新型孵化器、众创空间及纳米科技产业基地(具体落户方案另行通知)。
(三)资源对接
获奖企业将优先推荐给大赛创投伙伴机构进行支持;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免费参加联盟组织的纳米产业论坛及产业对接活动;免费获得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向龙头企业的推荐合作。
(四)宣传服务
报名后开启前期报名企业滚动宣传,大赛当天通过主流媒体进行现场直播并进行综合宣传报道服务;为获奖企业提供专业宣传渠道。
(五)获奖企业赋能
初创企业组:获奖并符合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立项条件的企业,按照广纳院立项程序获得成果转化专项资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可入驻纳米技术产业创新基地,获得项目融资、专利运营、技术平台、商业育成、产业资源对接等全要素创新创业服务支持。
成长企业组:优选推荐知名风投机构、纳米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等进行投资,根据项目发展需要,寻求政府专项重点扶持;入选国家纳米智造产业创新中心“纳米技术产品库”,建设纳米技术科普、产品市场化营销的品牌平台,形成集群优势,降低客户教育成本、拓展市场渠道资源,助力产品销售和应用普及。
本方案由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纳米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